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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要点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 2020-06-17      访问次数: 713

政策解读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要点了解一下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在国家体系的指导下,具体的资助流程和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学生。

2、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3、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1)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高中获得过国家助学金且有贷款需求的借款学生,由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录入预申请系统;其他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借款学生,提供相关困难材料或个人诚信承诺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后录入预申请系统。

2)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3)借款学生持已签字申请表与共同人(首贷),前往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签订贷款合同、打印受理证明。

4)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提供的受理证明录入电子回执。

5)国家开发银行对贷款合同审批后,通过支付宝统一发放贷款。

4、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少于6年(含),最长不超过20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1、奖励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含一年级)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各二级学院可以根据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困难程度按每人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标准评选。

3、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学习勤奋刻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评奖期间不在处分期限内;若受过处分,但处分已经解除者也可参评。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其中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求成绩优秀,上一年度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4、评审程序

1)每年930日前,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并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在智慧学工平台中在线申请。

2)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形成推荐候选名单,在二级学院公示3天,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推荐候选名单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推荐候选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处于每年1030日前将全校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5、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1、资助对象

应征入伍义务服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包括高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2、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

3、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区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县区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同时发放《入伍通知书》。

2)应征入伍获批的高校学生将《申请表》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提交所就读的高校有关部门,高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经教育部审核后,教育厅应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补偿、代偿经费下达高校。对于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按照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贷款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对于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根据学生签字的还款计划,将代偿资金一次性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2)学费减免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高校有关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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